小区里的平凡善举假日中的温暖力量


陈冲(化州)
  国庆期间的一个清晨,我在小区的健身园晨练。忽然发现身后走过一位老人,走路一瘸一拐,看样子像是中风留下了后遗症。老人提着一袋垃圾从我身旁经过,又缓缓弯下身,捡起路上的垃圾,放进手中的垃圾袋里,随后朝着前方的垃圾桶慢慢走去。
  同样是在我生活的小区,一天早晨,我看到一位满头银发的老妇人正在她家门前的大树下打扫落叶。我上前询问老人的年龄和姓名。交谈中,我得知老人92岁了,老人思维敏捷,行动利落。我说:“您这么大岁数了,生活能自理,能照顾好自己,已经非常不错了。您还天天坚持打扫门前的卫生,实在难得,值得点赞!”老人笑了,说:“这算得了什么!打扫一下自家门前的垃圾,是应该的,自己看着也舒服。”
  这两个小场景,两位平凡的百姓,让我深受感动。一位残疾老人,连走路都很吃力,却为了小区的干净卫生,费力地捡起别人扔在路上的垃圾,仿佛这就是他的分内之事、责任和义务。而这位九旬老妇人,她天天坚持打扫门前卫生,成为我们小区的一道亮丽风景。
  其实,这样的平凡人、平凡事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很多,只是大家觉得平常、普通而被忽略了。他们都是老百姓,但我觉得他们的精神很伟大。也许有人不同意我的观点,认为这顶多只能说是做了些鸡毛蒜皮的好事,平常得很,琐碎得很,不值一提。只有像黄继光那样,为了让战友安全冲过敌人的封锁线,用自己的胸膛挡住敌人的机枪口,最后取得战场上的胜利,才算英雄;又或者像董存瑞那样,只身高举炸药包,将敌人正喷着火舌的桥头堡一举炸掉,为扫清前进的道路不惜以身殉国,才算英雄,才算伟大。
  同志啊,你所说的这些人固然是英雄,可歌可泣、可敬可颂。但在和平年代,在建设文明社会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能像雷锋那样,立足平凡,在平凡的生活和工作中,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哪怕是一个最细微的行动,去诠释和践行文明市民的准则,用自己平凡的点滴,与全国人民一起汇成滔滔的社会文明大潮,从而建造一个文明、和谐、幸福、温暖的社会大家庭,不也同样伟大、高尚吗?而且只要我们愿意,只要我们乐于去做,只要我们持之以恒,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这样的人,都可以为社会文明大厦添砖加瓦。这难道不伟大、不高尚吗?这难道不是我们所需要的吗?但愿你、我、他,都能成为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