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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收入与这项收益挂钩!茂名九条措施抓村级集体经济

在高州市根子镇柏桥村,游客走进强村公司门店购买手信,打卡拍照。李洁欣摄
“以县(区)为单位出台激励政策,村级集体收入增量部分,在当年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作为增量奖励。”“有条件的村,可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购买‘五险一金’。”……近日,茂名市委、市政府印发《茂名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九条措施》(下称《措施》),将全面推行村干部收入与村级集体经济收益挂钩,激励基层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
《措施》从规范合同签订、资源盘活、产业发展、人才培养、激励政策等九方面打出“组合拳”。“清理不规范的村集体经济合同”被放在第一条,将对集体所有耕地、园地、林地、鱼塘以及商铺、仓库等资源资产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摸查。
茂名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9月底前完成经济合同登记在册、建立问题核查和整改台账,对清查出问题的合同,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整价款、补签协议、终止合同等措施予以完善和纠正。
《措施》以清理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合同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主体清晰、程序合法、内容规范、执行严格”的村级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基础,目的是保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经济发展环境。
“九条措施坚持党委和政府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主体、社会广泛参与,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都较强,对茂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的短板弱项进行了全方位的考量,充分吸收和借鉴了各地实践成果。”上述负责人说。
近年来,茂名一些镇村试点探索强镇富村公司。如今,茂名鼓励基础好、实力强、有管理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全资、控股、参股和多村抱团、镇村联合等形式,分批分类组建强镇富村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村集体资源资产的市场化运营水平,重点探索资产盘活、居间服务、订单生产、工程承揽等发展模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措施》提出支持有条件的村引进农村职业经理人,建立健全选聘、考核、激励等机制,做好乡村规划和产业运营,探索带动当地闲置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就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的发展模式,同时还要加强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建设。
“将加大资源要素倾斜,在‘三资’监管、产业发展、用地政策等方面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政策支持,为村干部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建立容错机制,按‘三个区分开来’对待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让村干部敢尝试新思路方法推动发展。”上述负责人说。
(撰文:叶洁 黄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