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就《茂名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九条措施》答记者问
为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激活乡村资源和经济活力,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推动“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近日,茂名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茂名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九条措施》(以下简称《九条措施》)。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九条措施》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出台《九条措施》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省委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把加快推进村集体经济增收,作为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重要举措。市委提出要聚焦“农民收入”和“村集体收入”核心指标,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近年来,我市在政策指引、资源倾斜、人才培育等方面重点发力,整体提升了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水平,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资源未充分盘活、用地指标限制、缺乏人才支撑、发展动力不足等等。通过出台《九条措施》,从小切口入手,进一步破解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难题,全面激活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激发基层的信心和活力,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问:《九条措施》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特点?
答:主要包括清理不规范的村集体经济合同,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因地制宜发展富民兴业产业,大力培育乡村发展人才,落实村级建设用地政策,全面推行村干部收入与村级集体经济收益挂钩,大力培养优秀村干部,落实严管厚爱制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共九部分内容。《九条措施》坚持党委和政府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主体、社会广泛参与,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都较强,对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的短板弱项进行了全方位的考量,充分吸收和借鉴了各地实践成果,如推广“三变改革”、组建强镇富村公司、引进农村职业经理人、将村干部收入与村级集体经济收益挂钩等,及时把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政策措施。同时,在总体内容上做到与实施“百千万工程”各项政策有效衔接配套,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创新、实践创新,便于基层操作和落实。
问:“清理不规范的村集体经济合同”为什么放在《九条措施》首要位置?具体如何实施?
答:不规范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往往是导致村集体资产流失、经济收益受损的重要源头,目前,部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存在合同期超法定期限、租金超低价、出租未经民主程序、非法买卖等突出问题。以清理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合同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主体清晰、程序合法、内容规范、执行严格”的村级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基础,能够切实保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经济发展环境。接下来,我市将印发关于排查清理全市不规范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工作方案,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市级工作专班,加强工作联动、强化指导督导、定期调度研判,要求各地9月底前完成经济合同登记在册、建立问题核查和整改台账,对清查出问题的合同,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整价款、补签协议、终止合同等措施予以完善和纠正。在这个过程中,司法行政部门督促驻村律师积极介入,对存在问题的合同逐个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清理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维护好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问:《九条措施》是如何有效激励基层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
答: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实现集体收入与个人报酬挂钩,以县为单位出台激励政策,明确村级集体收入增量部分,在当年可提取一定比例奖励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次年及以后能保持增量的也有相应合理比例奖励。有条件的村还可用集体经济收入为他们购买“五险一金”,直接将村干部的收入与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成果关联起来。二是通过考核评价激励,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县域经济发展整体布局,纳入县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县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干部使用必须了解的内容。用好党建考核“指挥棒”,用才定绩,以绩用人,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三是加大资源要素倾斜,在“三资”监管、产业发展、用地政策等方面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政策支持,为村干部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对村干部教育培训,增强其发展集体经济能力。同时,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制度,坚持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确保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容错机制,按“三个区分开来”对待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让村干部敢尝试新思路方法推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