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有关领导做客“民声热线”

我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高龄津贴


■记者 周缅
  本报讯 昨天上午,市民政局有关领导做客“民声热线”直播节目,就我市民政工作,以及本单位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婚姻登记、高龄津贴等情况,接受市民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问: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及标准?
  答:最低生活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通过申请人申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的方式,确定保障对象。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以及3级、4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等特殊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参照上述方式确定保障对象。
  今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860元/人/月、645元/人/月;城乡低保补差分别为678元/人/月、334元/人/月。
  问:申请高龄津贴需具备哪些条件?标准是多少?申请审批程序是什么?
  答:凡具有茂名市辖区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我市高龄津贴标准为: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补助36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补助4800元。
  申请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村(居)委会完成初审后报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审核,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审批合格后由县级民政部门报请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问: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供什么材料?
  答:一、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二、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本省户籍的无需提供)。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当事人声明婚姻状况应当与户口簿和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记载一致,不一致的,应当提交离婚证、生效离婚司法文书、死亡证等证明材料。
  问:今年我市孤儿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今年,我市确保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2295元/人/月;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1484元/人/月。集中供养、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别按照集中供养、散居孤儿的养育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