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高州通判柯立义廉能文化探释


何火权
  最近,通过茂名柯氏乡贤赠送的相关资料,我阅读了合水柯氏历代族谱的序言,对姓氏文化、对宗族的家教家规,了解深入了一层;对粤西柯氏始祖,在南宋理宗端平年间曾任高州通判的柯立义有了更多的了解。柯立义去世后,被朝廷谥为“廉能”,是对他一生的高度肯定和概括。深入挖掘和整理其廉能文化,特别是对宋代曾在本地担任过地方官职,并留下好名声的先贤进行宣传推广,既是对一个家族家风家训的宣传,也对宣传本地特色文化,宣传本地廉洁文化产生积极的作用。
  一、高州通判柯立义其人其事
  据《合水重修族谱序》《重修柯立义族谱序》《柯氏始祖奉直大夫墓志》等资料记载,柯立义,字方叔,号正夫,福建莆田县人,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八年(1181年),宋理宗宝庆年间特奏进士出身,曾任广西恭城簿尉,端平年间任高州通判,择居当时茂名县高罗村,其后裔落籍茂名和湛江的吴川、雷州等地,是为粤西柯氏始祖。宋理宗淳祐四年(1244年)在任上去世,被朝廷谥为“廉能”。
  柯立义原籍福建莆田,柯氏在当地名人辈出,其伯父柯岳,宋高宗绍兴二十七年丁丑科进士,曾任南安县知县、两浙转运使,堂弟柯进德也是进士,曾任归善县知县。柯立义考中进士时间比较迟,族谱记载是宋理宗赵昀宝庆元年,但实际上是宝庆二年。主要依据有二:一是据清康熙版《兴化府莆田县志》“卷十二·选举·特奏进士”记载,“宝庆二年丙戌:柯立义,岳侄;柯伟,进德兄”,清楚记载是宝庆二年(1226年),同乡同族人在同一进士榜中有两人,这对当时当地的柯氏族人来说,已是莫大的荣耀。二是据《宋史》“本纪·卷四十一·理宗一”记载,“(宝庆二年)六月丙申,御后殿,赐进士王会龙以下九百八十九人及第、出身有差。”这榜进士是宋理宗继位后的第一次科举考试,包括正奏进士和特奏进士,登进士第的人数比其他年份稍多一些。柯立义虽然天资聪颖,读书用功,但在封建科举时代,要登进士第,并不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那么简单,用“过五关斩六将”来比喻也不为过。况且,据柯氏族谱记载的传说故事,柯立义年青时家境比较贫寒,甚至从莆田至京城临安应试的路费都是向结义兄弟借来的。他考中的是特奏进士,且中进士时年纪相对比较大了。这里据《兴化府莆田县志》对“特奏进士”作一些补充说明,特奏进士为宋代所特有,“宋开宝制,进士诸科不中,阅贡籍曾经十五年以上,终场者,试论一道,皆赐本科出身。仁宗景祐以后,但阅五举、六举及年岁以名闻,不复试论,谓之特奏名者,以别于正奏进士而言也。其制亦分五等,授助教文学有差。”
  柯立义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在46岁时以特奏进士出身,出任广西恭城簿尉。簿尉指主簿和县尉,南宋时,“置簿掌出纳官物,销注簿书,凡县不置丞,则簿兼丞之事”,“中兴,沿边诸县间以武臣为尉,并带兼巡捉私茶、盐、矾,亦或文武通差”。柯立义担任的恭城簿尉,是一身兼两职,主簿的职责类似于如今一个县的财务主管、仓库管理,物资清点等方面的工作,有时候也会做一些教化民众的工作,相当于今天的副县长兼办公室主任;县尉则负责一个县的治安和防护工作,类似于今天的公安局长。柯立义在这两个职位上兢兢业业,做得比较出色,得到经略丁公赏识,曾“摄县事”,即代理县知事。并在代理县知事任上,被推荐担任高州通判。
  二、通判的职责及谥号廉能的来由
  宋代高州管辖电白、茂名、信宜三个县,是由唐代的潘州、窦州和高州合并而来,管辖的范围比较大。当时的州治在今天的高州市长坡镇旧城村。据《柯氏始祖奉直大夫墓志》记载,“至端平二年,状元胡应时、绣使张宗交荐,擢升高凉通判,时相颜大卿知公廉能,檄摄郡事,课绩为一时之冠。”这段话包括的信息量较大,这里要作些说明,以了解柯立义担任通判的来由以及去世后如何能被谥为“廉能”。
  据相关资料介绍,宋代的通判是州郡的副职,其职责为“凡兵民、钱谷、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同时,还有另一个职责:“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得刺举以闻。”南宋后,通判更可以直接向皇帝奏报州郡内包括州郡官、县官在内的一切官员的情况,因而通判又兼有监察官性质。打个通俗比方,柯立义担任的高州通判(或写作高凉通判,都是同一地方,古代高州常称高凉),相当于现在地级市的常务副市长兼监委主任,分管兵马、钱粮、民政,还负责监察工作,而且可以直接向皇帝上奏折汇报。通判一般由身家清白、在任职期间从政清廉、声誉好而又比较能干的官员担任。通判职位要由大臣推荐,在宋代,举荐者非常重要,因为举荐者对被举荐人负有连带责任,如果被举荐者后来贪赃犯法,举荐者必须承担举荐失察之责。柯立义作为特奏进士出身,且出身清白,家族中有多人中进士并担任公职,在任恭城簿尉时,因政绩突出,一度“摄县事”。在任期间“警捕有功,政治称职”,但还得分别由状元胡应时、绣使张宗两人推荐,最后由宋理宗亲选,才得以出任高州通判。在任职期间,柯立义做到尽职尽责,废寝忘食,兴利除弊,缉匪捕盗,保境安民,尊儒倡教,扶掖后学,开荒垦田,疏溉滩淤。正如族谱中所载“莅政廉勤,卓然有循良风”,以至高州郡境秩序井然,风气一新。这些记载,虽然是后人记述,或者也会有一些溢美之辞,但从柯立义在端平二年(1235年)至淳祐四年(1244年),担任通判近十年所表现出的治理政绩来看,受到百姓肯定和称许是符合事实的。并且因为廉洁能干,被宰相颜大卿推荐,曾代理一段时间的知州。如果政绩不突出,个人廉洁守法不过硬,或者监察不得力,不会在一个地方连续做三任(一般是三年一选),而且得到提拔重用,这就是非常有力的证据。另一个是他在任上去世,“卒于官署”,可以说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再有,从族谱记录的《正夫祖善行纪略》中讲述的故事,当年柯立义因家贫,去找冯姓结义兄弟借路费上京应试,冯姓兄弟以砍柴为生,家境同样贫穷,但卖了自养的唯一一头猪,把得到的钱资助他作盘缠。后柯立义任职高州通判时,冯姓夫妇来贺,柯立义对自己的恩人热情接待,但却没有多余的钱物让恩人作回家的路费,还是靠向当地乡民说明,得到乡民捐助,才筹集到一些钱款送给结义兄弟。这从侧面说明,柯立义为政确实清廉,去世之后,谥为“廉能”,真是实至名归!
  三、廉能文化对后代及地方的影响
  前些时候,我在写有关高凉、高州相关探讨文章时,曾经说过,今高州长坡旧城村,自唐大历十一年(776年)起到明成化三年(1467年),长期作为州、路、府的治地,如果能收集史料,深入挖掘历朝历代的相关人物和故事,一定大有可为。然而,因正史记载到州府的事比较少,而现在能找得到本地最早的地方志是明万历年间的《高州府志》,要想了解一下唐、宋时期本地的相关历史,深感史料难找。既然正史和地方志这方面的资料缺少,那么,从地方望族的族谱入手,或者能够从中发现一些有价值的线索。据柯氏历代族谱的序言所载,柯立义任高州通判后,举家定居在当时的茂名县高罗村(今属吴川市浅水镇),去世后葬在电白县水东那乾岭。他生有三个儿子,长子柯有春定居茂名县高罗,次子柯有秋回原籍福建莆田,三子柯有冬迁居雷州,后有春第三子柯如玉迁居新坡合水。柯立义作为粤西柯氏始祖,在生命的最后十年,既为当时的高州(今茂名)的郡事忙碌,奉献了心血,去世后也留葬本地。作为有据可查的宋代州官,其事迹、其故事,特别是从他身上体现出来的“廉能文化”,非常值得收集整理和深入探讨。
  金末元初文学家元好问有诗,“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柯立义被朝廷谥为“廉能”,既是能吏,又是廉吏,两者兼而有之实在难能可贵,既是对他从政多年的充分肯定,也是对他人品节操的高度评价。正如其墓志铭所载“乾坤定位报廉能,子子孙孙世式谷。”其“廉能文化”,可谓影响深远,简而言之,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是形成厚重的家教家风传承。柯立义用自己的言行和“廉能”作为传家宝,让代代传承其良好家教家风。历代的族谱对家教家风都有论述,虽然用语不尽相同,但谆谆教导,言语殷切。如“清正廉明,勤奋锐志”,“念祖修德,恩明谊美”,“贪污致戒,清白传家”等等,集中体现在“廉能”的要求上,让后代铭记并用心践行。
  二是重视教育培养人才。柯立义作为特奏进士出身,多年寒窗苦读才得以考上进士,深知教育后代的重要。其后代在高罗设有“立义小学”,以柯立义始祖命名;在合水,有“汝嘉小学”,以合水始祖柯如玉的字命名。在族谱中收录元、明、清各代庠生、岁贡、举人、进士名单,民国期间初中毕业生以上名单,解放后中专以上学历名单,这既是一个种荣誉,也是一种激励,即重视教育和培育人才,让族中子弟学有榜样。同时,新坡合水还成立奖教奖学促进会,目前共举办了14届,受奖励资助的学生共603人,发放奖教奖学金共200多万元。
  三是家国情怀激励后代。柯立义任高州通判时,勤政为民,政治清明,在任上去世。其家国情怀,一直影响和激励着后代努力作为,代代都有各方面的杰出代表,为本地经济文化发展作贡献。新坡合水作为革命老区,在大革命时期就开始组织群众进行革命斗争,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合水作为地下交通联络站,在茂电信地下革命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柯永泰、柯永达等“柯氏七老”,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既是地下革命斗争的功臣,也成为后代学习的榜样。
  四是对弘扬廉洁文化有积极作用。挖掘整理传统优秀家教家风,汲取其中的精华,把相关的良好家风转化为廉洁文化的一部分,这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是一个好办法。如对冼夫人的“我事三代主,唯用一好心”进行整理探索,归纳出影响深远的“好心精神”;茂名吴氏族人以袂花上村吴廷瑜的“扶持培国脉,提拔保民心”挖掘整理出“至德扶提文化”,也是比较成功的尝试。现在根据柯立义任职高州通判,其在职位上去世后被谥为“廉能”,归纳整理并探讨“廉能文化”,同样大有作为,应大力宣传和推广。
  (作者系茂名市政协文史专员、茂名炎黄文化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