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很有必要

王如晓(市区)
今年4月底,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通知,对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做出明确部署。最近我省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也发通知“打造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全流程监管闭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笔者从教40秋,当了10多年的班主任,也当过20多年的学校领导,对社会事务进校园情况十分了解并深有体会。有的部门把学校当作公务员单位和一般事业单位来看待,对教师工作性质不理解,认为吃财政饭就必须分担社会事务工作。还有一些社会培训机构也把手伸向学校,伸向教师,伸向家长、学生。如此种种,对学校教师的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了干扰。
学校该不该承担一定的社会事务?自然是应该。但学校不能什么任务都承担,更不能将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任务推给教师来完成。教师有自己的教学任务和工作节奏,这就要求上级部门连同学校建立常态化机制,审核具体方案,根据工作实际整合,严控活动范围和时长。
该承担哪些责任?又该拒绝哪些事务?中央和省的通知中建立社会事务“白名单”的表述值得肯定点赞。事实上,此前已有多地就基层教师减负进行探索,陆续出台诸如“五必须五严禁”“20条清单”等地方文件,取得一定效果,但也有部分教师反映没有落到实处。
社会事务千千万,很多是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此次提出建立“白名单”并严格审批报备制度,则是为了严控省、市、县三级社会事务进校园总量。有破有立,将社会事务范围限定得更为具体,压实到责任单位和个人,名单之外的不予支持,有利于形成长效机制,同时提高社会事务的质量。
根据目前我市社会事务进校园的实际情况,笔者作为一名老教育工作者,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非教育系统的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教师法》、《未成年人教育法》、《减轻教师和学生额外负担的规定》以及中央出台的“双减”政策及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能由某个领导随意拍板,给学校和教师增加额外工作。
其次,有关主管领导和部门应根据基础教育的特点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尽量依法抵制社会其他部门对正常教育秩序的干扰。必要的社会活动参与也要切合中小学的实际,实事求是,减轻甚至消除对教师不必要的额外负担。
再有,学校领导也要按照学校及师生实际情况组织有关活动,不能拿“鸡毛当令箭”,层层加码,令到师生为应付上级检查验收而疲于奔命。让教师有充足时间备课、批改作业、专心研究如何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有更多时间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具体指导其学业进步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总之,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需要各方关怀和重视,也应有自己的成长空间。为教育减负,为教师松绑是教育之福,市民之福。期望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部门、学校把好社会事务进校园的关口,形成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将老师减负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师生获得感、幸福感,为再振茂名教育雄风、质量再上新台阶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