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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供酒”
图/文 沈海涛 杜燕盛


据中新网报道,5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对生产、销售、经营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以及发布相关广告、商业宣传等行为发出“禁令”。
“特供”“专供”“内供”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不仅损害了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也扰乱线上线下市场秩序,欺骗误导消费者。早在几年前,相关部门就已对“特供酒”进行整治。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除了包装外盒、瓶身外,还针对产品标签等附属物料也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等于查漏补缺,要求更加细致,可以进一步规范相关产品生产与销售,打击擦边球与浑水摸鱼的情况。随着国内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酒类知识普及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消费者理性的回归,‘特供酒’乱象将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