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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国资委运用“五四三”工作法突出清廉国企建设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记者严志强通讯员周鸿鹏林晓妍
本报讯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近年来,茂名市国资委坚决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探索并运用“五四三”工作法,全面发力,突出清廉国企建设,系统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强“五责”,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发挥党组织书记、监管企业班子成员、纪检监察部门、专职人员“五责协同”联动效应,将市国资委党委班子、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各监管企业正职和部门负责人等纳入清廉国企建设专责小组,明确清廉国企建设工作重点、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做到明责于法、立责于规、尽责于心、履责于行、实责于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防“四险”,筑牢国资国企监管风险防线。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必修课,列入“第一议题”重点学习研讨,并将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升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律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委前置研究,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一把手”权力清单等决策制度,防范决策失误风险;强化派出的财务总监和企业外部董事监督职能,要求财务总监定期向市国资委和企业董事会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发挥企业财务结算中心作用,集中管理集团各级企业财务,引导企业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求企业成立投资委员会,指导企业规范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专业水准,增强风险辨识力,防范经营失控风险;印发《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开展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梳理业务廉洁风险点20多项,发出工作提醒和工作整改通知书16份,防范监督失效风险;全面规范企业选人用人,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把严凭证审核、款项支出、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强化现场工程管理人员红线意识,把严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款审核等重要工作。系好财务会计与工程管理等人员廉洁从业“安全带”,印发财务与工程方面制度23份,防范岗位失责风险。
提“三力”,营造风清气正浓厚氛围。印发《茂名市国资委制度汇编》,共整理8类、107项制度规定,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土地资产运营、商品贸易等企业业务主线上,加强“三重一大”事项或重要议题集体研究决策过程监督,推动20个重大项目廉洁高效开展,有效提升企业发展“廉动力”。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对中层以上干部300多人进行廉洁谈话,组织1000多人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免疫力”。打造茂名市发展集团一楼270平方米党风廉政教育展厅、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清·新”廉洁文化长廊等一批清廉品牌和廉洁文化阵地,开展3届国资国企系统文化月活动,组织评选清廉书画、廉洁摄影、清廉家书等文化作品150件,持续提升国资国企廉洁文化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