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严守耕地红线 保障粮食安全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邓义深 通讯员李晓霞
本报讯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不断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坚决扛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茂名市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为244.604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27.9567万亩,保护面积排广东省第三位,且呈现点多面广等特点,保护压力较大。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作出指示批示。2023年以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7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研究部署;市委书记、市长多次开展专项调研,分管市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动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以“三区三线”为基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30.70平方公里(244.6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19.71平方公里(227.96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594.19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42.03平方公里以内。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和进出“双平衡”。全力抓好垦造水田、补充耕地等硬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底线。2023年以来,全市累计新增验收垦造水田项目50个、面积9000亩。通过报备项目30个,形成水田规模指标3777亩、耕地数量指标957亩。同时加强占补平衡指标统筹力度,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优先保障重大项目需求。目前共使用耕地指标5630.9925亩,水田规模指标4398.9285亩,粮食产能6688523.55公斤,有力保障了重大项目顺利落地。
做好变更调查与耕地保护的衔接。结合对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制定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方案实施,在应用国家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软件基础上,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研发了图斑调查助手APP和图斑信息调查监测管理系统,从图斑任务的分区域(到镇一级)下发、领取,到为作业人员导航至图斑现场,实地照片水印拍摄(拍摄时间,拍摄方位角,经纬度),完成情况实时更新等一系列工作,运用变更调查图斑助手APP,可以科学、快速、准确地推进调查各环节工作开展,从技术层面上减小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弄虚作假的可能性。同时,结合省级下发的常态化监测和部耕地卫片监督等年度变更专项核查图斑,压实县、镇街两级属地责任,全力督促整改复耕,严控耕地不合理流出。
主动作为,全面推进田长制。我市率先在全省全面推进田长制建设工作,2022年10月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田长制先行县建设以来,我市高州市列入省级21个“田长制”先行县,我市另外增加茂南区作为市域内“田长制”试点,参照省级田长制建设先行县要求同步开展试点工作,建设“智慧耕保”监管系统。在今年的广东省田长制先行县综合评价考核中,我市高州市荣列全省第四名,被省级作为先行县典型宣传工作经验,并获得省级资金奖励。
完成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2023年是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首考之年,我市顺利完成耕地保护各项重点任务。2024年1月17-19日,国家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组到我市开展了实地抽查考核工作。根据现阶段年度变更调查数据,我市耕地总流入2.356万亩,总流出1.419万亩,耕地净流入0.94万亩,排全省第二位,已落实耕地总平衡,确保稳定耕地不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