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法院24小时即立快审

刑事审判跑出“加速度”


■记者杨珮珮通讯员黄茵
  本报讯“判决如下:被告人梁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近日,高州法院适用危险驾驶罪快速审理机制,依法对3起相关案件进行集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一个月至二个月不等,并处两千元到三千元不等的罚金。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用时不到24小时,真正实现以“简案快审”跑出司法效率“加速度”。
  上述3起危险驾驶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3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宣判后,3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息诉,且认识到危险驾驶的危害,今后认真学法、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今年来,高州法院制定《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无争议的危险驾驶案件快速审理,积极探索“简案快审”新机制。该机制部署以来,高州法院审结危险驾驶案件25件25人,结案数较去年同期提升了3倍;平均审理天数降至8.56天,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7.5%,成效初显。
  “对危险驾驶刑事案件适用快速办理机制,推动该类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是我们法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罪治理体系的积极探索。”高州法院副院长梁谢东表示,“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继续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络,依法惩治醉酒危险驾驶行为,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