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特别报道

欺瞒诈骗属违法 诱导消费勿踩雷

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可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下)


本报记者周燕红通讯员黄芝明柯玮琦
  抽奖就“中”平板电脑?哪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去年,一类新的诱导型消费陷阱出现在消费者身边。商家利用免费赠品与抽奖活动的宣传形式,吸引消费者进店扫码抽奖。随后的一系列操作让消费者慢慢掉入陷阱中,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案例一

  去年10月初,一位女士在市区一家生活馆抽奖抽中了一部平板电脑,商家要她扫二维码才可以领取。完成扫码流程后,她便带着平板电脑返回家中。到家后才发现商家扣了她8000元,于是她马上向商家了解情况并要求退还扣除的款项。而商家的回复则是要找到另一个人接手她的平板电脑方可退款。无奈之下,她只能拨打12345热线进行维权。

案例二

  去年10月底,一位男士在另一家生活馆店铺参加抽奖活动。其间,店员用他的手机私自开通贷款服务,将6000元贷款转账到店铺的账户,并告知他该额度可在该店铺进行消费。无缘无故多了一笔贷款,还必须在店铺内消费,同时店铺内的商品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和网上购物平台的价格,这位男士认为商家存在明显的诱导消费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于是向12345热线寻求维权。

案例三

  去年10月中旬,一位女士在路上遇到一名店员向其推销产品,并让她用手机为该名店员进行投票。在操作过程中,店员告知其参加了抽奖活动,且中了一部平板电脑。店员称该女士中的平板电脑需到店里免费领取,在领取前一个月有6次电话回访需要该女士必须接听。在产品确认领取的时候,需要该女士签名和提供身份证号码,其签名后又被告知领取后三年内每天都要打电话到公司,否则每天扣207元的违约金。随后,该女士表示不要平板电脑了,但是店员表示已签名确认不能违约,但可通过另一个方式互换,即由该女士在某网上购物平台贷款购物的形式还款给店铺,共需贷款5000多元。听到此处,该女士没有领取平板电脑,也没有支付钱款便离开。随后,该女士将店员的诈骗行为投诉到了12345热线。

消费警示

  天上不会轻易掉馅饼,应谨慎对待免费领取礼品或扫码抽奖等“好事”。对在不明APP商城充值的活动保持高度警惕性,自己的手机也不要轻易交由他人操作,切勿随意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被套路,造成钱财损失。
  务必在消费前弄清楚商家的证照登记信息,并且签订内容明晰、公平合理的合同,留意收据、发票、合同等加盖的公章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提倡理性消费,切忌贪念,不要轻信具有诱惑力的广告宣传,注意鉴别商家以“分期付款”为幌子开通信用卡、网络贷款,避免承受高利息、影响个人信用等后果。
  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先行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和解,要及时拨打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涉嫌诈骗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