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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推行“住建+执法”联动机制
探索跨部门贯通联动工作新路径
■记者柯小瑛通讯员茂健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的约束力和震慑力,促进我市建设市场健康发展,去年以来,市住建局和市城管执法局建立了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构建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协作执法体系,推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责任链条“再拧紧”。市住建局和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制定了《茂名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厘清城管执法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职责分工,全面加强源头监管、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集证据移交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层层压实责任,将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解决在初始,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密切配合的行政执法“一盘棋”格局。
办理时限“再压缩”。狠抓关键环节,明确两个时间节点。一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后,城管执法部门应及时核查,并在明确后5个工作日内函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截至2023年12月底,市住建局已向市城管执法局移交了22条线索,立案13项。二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情况紧急或证据可能灭失的情况下,应立即通知城管执法部门立即派员到现场处置,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效率。
闭环监管“再加强”。强化对源头监管、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及处罚整改后监管的力度,构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闭环监管机制。在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建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下发限期责令整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将违法线索以“一案一函”的方式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在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执行完毕后,通过建立整改处罚全过程台账、落实闭环销项管理等举措,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持续加强对当事人后续行为的监管,确保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违规的事项事事有整改、件件有回应,坚决杜绝“问题挂账”现象。
市住建局和市城管执法局通过建立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形成跨部门贯通联动的工作新路径,达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信息互通、线索互研、协查互助、成果互享的目的,有效降低了行政执法成本,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联动市相关职能部门,持续优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促进我市建设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住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