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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
建立“五个一”机制提升对村(社区)巡察质效
化州市以“探索落实巡察主体责任方法机制”试点工作为契机,建立实施镇(街道)党(工)委推动对村(社区)巡察整改“五个一”工作机制,即召开 一次研究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一个整改监督工作组、组织一次整改情况监督检查、听取一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开展一次整改工作约谈,压实镇(街道)党(工)委对村(社区)巡察整改督导指导责任,破解村级不愿整改、不会整改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走深走实。机制建立以来,相关被巡察镇(街道)成立整改监督工作组16个,召开工作专题会议16场次,开展监督检查21场次,听取工作汇报18场次,约谈整改不力村(社区)“一把手”5人次,层层压实对村(社区)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通过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推动146个村(社区)完成问题整改1855个,建章立制395项,谈话提醒274人,立案12人,追缴资金12.18万元,村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三资”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实现进一步规范;相关镇(街道)抓住整改的关键环节,解决了石湾街道榕木水村供水工程烂尾、下郭街道龙滩别墅区生活垃圾乱堆放、东山街道办事处停车难等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李伟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