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温柔陷阱”


罗本森(信宜)
  据茂名日报社全媒体报道,黄女士用一个年轻护士照片冒充自己发到网上与陈先生谈恋爱。陈先生经常向黄女士转账表达爱意,在两年多的网恋时间里先后转账近5万元。但在最后见面时,陈先生才发现交往了两年多的女友根本不是照片里的人,她的真实年龄比自称的大16岁,是3个孩子的妈妈。最后电白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女士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这宗案件给我们留下几点警示。
  警惕温柔陷阱。网络的东西不可太相信,在交往过程中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交友需谨慎,网恋更有风险。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甜言蜜语。一些人别有用心,利用介绍婚姻、征婚等方式,设置“温柔陷阱”,通过婚恋交友实施诈骗屡见不鲜。在网络交友过程中,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和家庭实际情况,不要被表象欺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守好自己钱袋子。两心相许、男婚女嫁本是美好之事,但一定要仔细甄别,保持理性头脑,不要轻信对方的花言巧语。涉及钱财时,务必慎之又慎,无论交友或网恋,在未了解对方真实身份及意图的情况下,不要轻易汇款转账,不要相信对方提出的任何借钱、投资等要求,千万不要被突如其来的“爱情”冲昏头脑。发现异常请及时报警,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谨防侵权吃官司。用别人的照片做头像,只要是正常使用,没有营利为目的的话,应该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如果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或者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的,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的,使用人构成侵权(肖像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如黄女士不经同意使用别人肖像作为自己肖像,造成他人利益受到损害,别人要是告上法庭,必然再吃一记官司。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一定要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轻易提供个人信息,特别是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在上网时不要随意填写个人私密信息资料;不要随意在互联网上发布个人生活照、工作照等信息,谨防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实施诈骗的工具,给自己和他人造成损失。一定要维护好自身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