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巩固提升治理成效 共同守好“绿水青山”
■通讯员陈玉婷 赖国武
本报讯 9月4日上午,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部署化州市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化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梁金福出席会议并讲话。化州市副市长袁海峰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高水平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研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研究推进2023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研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研究推进2023年镇级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省委、省政府正在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着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化州市各单位要清楚认清当前生态环保工作面临的紧迫形势,充分认识抓好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扛牢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化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标准、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进行整改提升,力争取得突破性成效,促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难点,抓牢抓实各项工作任务。各镇(街)市直各有关单位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主动认领工作任务,抓紧抓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污染环境攻坚、生态环境执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绿美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从严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关闭非法养殖场,持续加大非法养殖牛蛙的整治力度,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效,广泛宣传发动,坚决守住生态环保底线,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为化州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化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