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2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公布

我市被评为优秀等次


■记者严志强
  本报讯近日,经省第一总河长、省总河长同意,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公布广东省2022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
  自2022年起,广东省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新增加“省级河长湖长对相应地级以上市河长湖长履职情况”的考核内容。经省综合评定,全省各市2022年度考核等次均为良好以上。其中,我市被评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