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开发区规划用地的公告


  经过前两轮的公示,和平开发区规划用地情况已基本确认,现在对和平开发区公共用地、批而未供地块进行公告(具体详见附图),公告时间为2023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化州市杨梅镇人民政府及化州市杨梅镇和平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逾期视无异议。
  附图:化州市杨梅镇和平村民委员会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