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交警”诉前联调高效解纷


■记者杨珮珮通讯员黄茵
  本报讯“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一家人都忙得焦头烂额,现在我的心头大石终于可以放下了,真的非常感谢你们!”当事人家属在拿到调解协议书后,向调解人员连声道谢。
  日前,高州法院联合高州市交警大队,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和司法惠民服务中心,成功诉前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节省司法资源的同时,解决了交通事故处理时间长、理赔速度慢等问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今年7月,陈某驾驶摩托车与刘某停在路边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车辆损毁,陈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高州市交警大队认定,陈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多次组织刘某与陈某家属进行调解,但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争议,未能达成协议。
  “该案事实清楚,责任认定明确,且刘某赔偿态度积极,如能协商处理,将更有利于矛盾化解。”交警大队负责人说。为了让死者家属尽快拿到赔偿款,避免增加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交警大队遂将该案引入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联合高州法院退休老法官、保险公司理赔业务人员组成联调小组进行诉前调解。
  “陈某因交通事故而突然离世,对其家庭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你们要换位思考,站在受害者家属的角度,看如何把这起纠纷给解决好。”法院退休老法官通过背对背的方式,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此外,联调小组还运用“道交一体化”平台确定合理的赔偿标准,对双方的疑惑异议进行逐一解答,引导双方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换位思考、综合考量。经过反复协商、释法明理,双方充分权衡利弊,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定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呈现不断上升趋势,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事故中断送。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法规在心中,平安在手中。为了避免自己和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无论是机动车辆还是非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均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切勿存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