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和“税法”结合

化州税务宣传进企业


■通讯员李汉泉陈汝政赖春雨
  本报讯“税务干部将民法典及税费政策送到企业来,而且细致讲解和我们息息相关的增值税、个税、印花税等等税法,这样实用又接地气的活动真的不错。”近日,在化州市税务局“税企座谈心连心,优质服务零距离”民法典宣传进企业活动现场,广东百旺双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的职工纷纷为活动“点赞”。
  在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化州市税务局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主题,积极融入化州市普法实践活动中,认真落实好民法典宣传“六进”活动,进一步增强税务干部和广大纳税人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此次活动,化州市税务局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联合辖区内企业共同开展民法典暨税费政策宣传活动,将“民法”和“税法”紧密结合起来,围绕纳税人较为关注的合同签订、不动产租赁、房产继承、个税缴纳等涉税问题进行政策宣讲,“签订合同要缴纳印花税吗?”“股权转让要如何进行税费申报?”“继承房产可以享受哪些税费优惠?”化州市税务干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一一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既便利了纳税人,也进一步提升了“民+税”法的宣传影响力。
  “从民法典中可以看到,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结婚离婚等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税务部门将这些民事活动中涉及税收政策汇总起来向我们宣传辅导,使我们在学到民法知识的同时也弄懂涉及的税法知识,起到一举两得的作用。”广东百旺双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李春霞表示。
  据悉,化州市税务局除了组织普法宣传员及税务志愿者成立“民法典普法小分队”,深入辖区企业、通过召开学习会,税企共学的方式,引导纳税人利用书刊、网络等途径学习民法典,还以办税服务厅作为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民法典的“主阵地”,安排普法宣传员为前来办理业务的纳税人、缴费人宣讲民法典,简明扼要讲解民法典产生背景、施行日期,民法典涵括类别及如何维权等内容,形成多向发力的宣传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