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文明条例”争做文明市民

梁栩(信宜)
据茂名日报报道,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将文明建设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近日,化州市文明办和化州市司法局在化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联合举办“学文明条例,树时代新风——《茂名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活动”。
一座文明的城市,不仅要有完善的基础设施、优美的城市环境,更重要的是有素质良好的文明市民。作为市民,做好自己就是文明的开始。我们在学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的同时,更要践行文明条例,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社区公共文明,自觉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生态环境,珍惜自然资源,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就医、文明上网等文明行为规范,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塑形象,努力让自己的一举一动都符合《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规定,努力让自己成为文明行为的标杆,使茂名的文明之花四季盛开、鲜艳绽放,文明风景更加靓丽。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你我共同参与。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学习积极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遵守文明行为规范,争当文明践行者,争做茂名文明市民,以个人文明素养的提高促进城市文明品质的提升,为茂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这座好心之城因文明而更具魅力,让茂名大地因文明而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