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制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陀宇(高州)
据茂名日报报道,在乡村治理工作中,化州市采取三项举措推进村级事权清单化管理,该市367个村(社区)全部应用“清单制”,村级事权清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茂名要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乡乡村治理这个基础保障。推进村级事权清单化管理,是贯彻党的二十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是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关于“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方法。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网格化等治理方式”的基层探索,让村级权力事项更加规范,让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晓、参与和监督等更有保障,让党群关系更加密切,乡村治理更加高效。
化州市推进村级事权清单化管理的做法,成为一个可供学习和借鉴的样本。笔者认为,在学习和借鉴清单制的过程中,一定不能离开三个方面的根本内容。其一是必须聚焦党是领导一切的,清单制定的目的和清单的每一项内容,都要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来开展。其二是必须聚焦党员作用的发挥。清单应结合乡村治理的事项优化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和考核机制,激励党员主动参与乡村治理,特别是要调动起少出头少说话的部分党员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其三是必须聚焦村民这个最主要的主体,把村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通过将村规民约等内容细化为清单的内容,推动村民实现从“只在旁边看看”到主动参与治理的转变。把握了这三个方面的根本内容,清单制就有了明确的目标方向和可操作性强的内容,乡村治理的运行轨道会更加顺畅。
化州市在推行村级事权清单化管理的过程中,把清单制与“粤智助”终端机使用相结合,恰好地应用了数字化,这也给大家一个启示:清单制在乡村治理中不是单纯的一个“清单”,它可以与数字化、积分制、网格化等治理方式组合一起推动,更能使乡村治理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