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十一号)


  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9日以差额票决方式决定,以下项目为茂名市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
  一、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开展“粤菜师傅”培训1500人次以上。实现技工院校招生规模达1.2万人以上。支持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新增取得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者1.2万人次以上。开展“南粤家政”类培训3000人次以上。
  二、免费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筛查。为全市50311名35-64周岁适龄妇女提供一次免费“两癌”筛查服务,“两癌”筛查的任务完成率达到目标任务数的80%以上。
  三、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位13451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2730个,落实学前教育生均拨款不低于每人每学年500元,巩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50%以上、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90%以上。
  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80个。
  五、开展农村路桥建设攻坚行动。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完成500公里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完成10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
  六、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新增完成100条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茂南区、电白区、高州市、化州市各20条,信宜市15条,滨海新区3条,高新区2条。
  七、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救助补助标准。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653元、300元提高到676元、311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88元、252元提高到195元、261元;孤儿养育标准分别提高至:集中供养孤儿2017元/月/人,社会散居孤儿1359元/月/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标准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
  八、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测。完成不少于3.3万批次食品抽检任务,达到每年每千人5.5批次,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
  九、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增加医养结合机构数,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超30%。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超60%。完成2037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十、推进市区“断头路”建设。打通市区大园三路、双山八路、人民南五、六路等“断头路”,启动高凉北路、官山六路、大园六路建设。
  现予公告。

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