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19日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8日在茂名市市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茂名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茂名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茂名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预算草案,批准茂名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市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票决茂名市人民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
8.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