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14艘参与海难搜救行动船舶

获海难救助补助金30.6万元


■记者黄月华通讯员吴晓霞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茂名14艘参与海难搜救行动的船舶收到了共30.6万元救助补助金。此项补助由省财厅下达专项资金,经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审核确认,各地公示后,向参与海难搜救行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渔船渔民、其他船舶和社会团体或个人发放。
  茂名沿线拥有182.1公里海岸线,从业渔民超1.8万人,涉渔船舶6195艘。渔民由于长期在海上作业,了解水文气象特点,尤其是在事故海域周边作业的渔船,近距离保障了海难救援的时效性,一直以来都是海难搜救行动中极其重要的力量。粤茂滨渔41222船在“4·16”货船与渔船碰撞沉没事故中参与救助,成功救起落水船员10人;粤茂滨渔 43898、43899、42387、42386、46555、46556等6艘渔船,在“12·2”货轮自沉事故中,第一时间放弃正在作业的网具赶赴现场参与搜救,合力救起10人……通过向这些踊跃参与海难救助的渔船、渔民发放补助金,为海上搜救工作顺利、持续、高效进行提供了重要保障,有助于提升渔船渔民参与海难救援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减少渔民自身财产损失。
  今后,茂名各级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带领团结渔民群众,科学统筹资源组织搜救,共同守护海上安全,在海上救灾抢险工作上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