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在新征程中展现茂名新作为


颜庆明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我们要学深悟透弄懂做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在新征程中展现茂名新作为。
  一、学干结合,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开展。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今年来,茂名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扫黑除恶斗争各项部署,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问题,持续掀起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主动对标对表,学深、谋新、做实,紧扣今年初全国扫黑办部署的“十件实事”,对照今年各项目标任务,谋划明年工作的重点、难点、着力点,持续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财、治乱、反腐、基层建设上出硬招见实效,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开展,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付诸行动、见诸成效,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依法严惩,提升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质效。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党和人民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我们要及时发现预警,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深入分析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实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避免坐大成势。要保持高压态势,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坚持露头就打、消除后患。要严格依法办案,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加强日常监督,强化纪法协同,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协同推进等工作制度,运用好重点关注、约谈、联合工作组等方式,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三、人民至上,壮大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声势。国泰民安,民之所盼。人民群众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力量源泉和坚实后盾。我们要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作用,发挥网络新媒体、融媒体宣传作用,结合提高举报奖励标准、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等,进一步激发群众检举热情。要严格线索核查责任,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统一分流转办,实行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常态化开展线索直核、协核,对构成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转办,不断提高线索查实率、成案率,对重点线索深挖彻查,严把线索核查质量关,确保线索核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动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健全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使扫黑除恶工作真正做到听民意、解民忧、惠民生。
  四、标本兼治,夯实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基础。开展行业领域整治,是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必然要求。要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对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坚持常态化滚动排查,确定乱象较多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防范传统行业粗放管理、资源行业非法垄断、娱乐行业藏污纳垢、新兴行业非法野蛮生长等问题。要全面加强行业领域监管,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与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对发现的行业乱象问题和监管漏洞及时制发“三书一函”,强化跟踪问效、督办问责,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基层安则天下安。要不断夯实基层组织,深入实施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每年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和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完善村规民约,涵养文明乡风,提升群众防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能力。
  (作者单位:茂名市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