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刘佳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这是因为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特点和优势的集中体现。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的民主,让社会主义民主更具真实性。全链条的民主让人民不仅参与投票选举,而且能够参与公共事务商议、国计民生重大决策、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公共权力运行监督等各个环节,贯穿了从选举、立法、协商、决策、管理到监督的整个过程,使人民民主具体地、生动地体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全过程。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是全链条的,关键是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保障,形成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链条的民主体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安排,保证人民全链条参与权力行使,确保党和国家在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都能听到人民的声音,大政方针切实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方位的民主,让社会主义民主更具广泛性。全方位的民主不仅体现在政治领域,还广泛深入到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是全方位的,就在于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是全方位的。全方位的人民民主覆盖国家治理的各环节,贯通全面深化改革各方面,保障和实现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广泛权利,强调在根本利益一致前提下的良法善治。全方位的人民民主追求的是全社会的最大公约数,国家各项制度都是围绕人民当家作主构建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国家治理的目标是保障和发展社会整体利益,途径是共建共治共享。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覆盖的民主,让社会主义民主更为有效管用。全覆盖的民主不是少数人的民主、有限的民主、虚幻的民主,而是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之中,发挥凝聚共识、保障权利、优化政策等功能。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是全覆盖的,一方面表现在民主的主体“全”、内容“全”——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有基本民主权利,既有选举代表的权利,也有直接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参与的内容既包括国家立法、政策制定等大事情,也包括乡规民约、村务社务等小事情,通过各种民主渠道参与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公共事务。另一方面表现在民主的范围“全”、流程“全”——从立法、行政到社会生活,从中央、地方到基层,都建立起环节完整的民主体系和制度,民主流程既有民主选举,也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安排,形成民主程序上的闭环。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特点和优势的集中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实现形式,我国政治制度以制度体系的形态为落实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有力保证。我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功能和价值发挥的重要载体,为多渠道有序发展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基本制度框架,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从而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