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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号)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两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经2022年8月29日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经2022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9日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两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经2022年8月29日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经2022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