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南法院司法拍卖强震慑
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通讯员陈依婧
本报讯“我同意还钱,先别拍卖我的房子。”近日,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吴某得知名下房屋将被拍卖,主动联系茂南法院履行义务。
据悉,吴某因需向工人支付工资于2019年2月向茂名某公司借款。后经双方结算,吴某出具《还款承诺书》确认其欠该公司29万多元及相应利息,定于2021年7月31日前还清本息。超出还款期限后,该公司多次催收未果,只好将吴某诉至茂南法院。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吴某与该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吴某承诺于2021年10月30日前支付利息,于2021年11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9万多元。然而,上述期限届满后,吴某又一次失信,该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依法向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人员通过网络系统对吴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除查封了吴某一套房产外,没有发现银行存款等财产。同时,执行人员多次电话联系吴某,敦促其尽快偿还借款,否则其将会面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后果。但吴某态度敷衍,并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执行。
鉴于吴某态度消极,执行人员决定对吴某名下房产进行评估、拍卖。获悉自己的住房将被司法拍卖后,吴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急忙联系法院请求延缓拍卖,并希望与该公司进行协商。最终,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吴某积极筹措资金向该公司一次性偿还了全部借款和利息后,法院依法解除对吴某房产的查封。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