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孩子入学欲变更抚养权
化州法院高效处置获好评
李某与庞某于2012年8月协议离婚,但是在今年开学前因为孩子教育问题,希望更改抚养权。化州法院司法惠民中心成功处理这起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高效的司法工作作风,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承办法官经过询问、了解,发现孩子父母并无矛盾争议,只是由于孩子逐渐长大,面临升学和择校的问题,但由于双方户籍所在地教育水平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异,且原定监护人一方长期在外务工,只能将孩子寄养在亲戚家或交由家中年迈的父母照顾。为了给孩子一个更好的学习、教育环境,双方都希望通过变更抚养权的方式,完成孩子的户口迁移,尽快为孩子办理入学。
承办法官为了减轻当事人走诉讼程序的诉累,节约时间和人力成本,满足孩子的急切的入学需求和当事人的殷殷期盼,便立即决定主动担当作为,开始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告知当事人如果双方没有争议,可以通过本院司法惠民中心签署调解协议,由人民法院依法出具裁定书予以确认,也能达到变更抚养权的目的。当事人当即表示同意,并在司法惠民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当事人签署了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承办法官在审查协议无误后,出具了裁定文书,快速、高效的处置了这起纠纷。
新时代法治背景下,通过多种治理手段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是贯彻诉源治理深化改革的重要一环。进一步推进案件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繁简分流,快慢分道,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是人民法院的重点工作之一。这起案件既是化州法院“为民办事,提质增效”司法工作作风的体现,更是法律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未成年利益保护最大化”司法政策的生动写照。
记者 谢力忠 通讯员陈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