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我市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记者曾金妍
  本报讯 近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水库、渔港、江河堤围、三防物资储备仓库、城区水浸黑点和应急避难场所等重点部位,对《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听取市、区(县级市)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
  条例颁布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细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三防工作机制,建立跨区域合作和联防机制;二是强化监督管理,编制三防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灾害防治规划,定期开展防汛备汛大检查;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和中小河流治理,积极推进避难场所建设;四是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监测预警,科学防御,妥善救助安置,提升应急处置水平;五是落实保障措施,强化三防救援物资保障、应急通讯保障、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和抢险救援应急资金保障,全面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指出,近年来我市贯彻实施条例,不断推动我市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条例的学习宣传不够普及和深入、城市内涝问题严重、气象预报精细精准度不够等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条例规定责任,加强城市内涝治理,提高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加大灾害防御工程的建设力度,狠抓基层三防的能力建设,推动条例得到更好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