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

图/文 朱慧卿 杜燕盛
据央广网报道,近日,人民银行发布二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20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被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9万元人民币不等。这些被处罚的单位,有连锁餐饮、超市、停车场、供暖公司等,均与民生息息相关。其拒收现金行为,给民众生活带来种种不便,必须受到谴责、接受处罚。
拒收现金,看似小事,只是服务意识不强,实则暴露出涉事单位法治意识薄弱。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拒收人民币是违法之举,是对法律的蔑视,也是对公民权益的轻视。当前,移动支付越来越常见,货币数字化也稳步推进。但必须知道,移动支付跟现金支付并不矛盾,不是彼此对立的,完全可以共存;货币数字化不等于摒弃现金,不等于限制现金流动,更不等于拒收现金合理化。为自身便捷而拒收现金,这种做法必须得到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