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一个安全的空间

陈有育(市区)


  近日,读茂名日报热评版《暑假里,给孩子一个独立的空间》和《让孩子拥有自主学习和活动的空间》两篇评论,受益匪浅。有空间才有发展的机会。为了让孩子健康成长和个性发展,就得给足他们独立的、自主学习和活动的空间。
  过多的限制和束缚,孩子的成长和发展空间就会遭到挤压,他们视野的开阔、思维的拓展和能力的提升也会大打折扣。然而,空间是要给,但是这个空间是相对的、有条件的,绝不是无拘无束、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更不是任意妄为、无法无天。这个空间离不开安全、纪律、文明和法律法规,这个空间最好是个遵纪守法的安全空间。
  曾经读过章炳元的文章《鸟飞鱼跃的联想》,文中这样论述:“‘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读起这两句诗,眼前仿佛展现一幅优美的画面:鸟儿在万里无云的蓝天里展翅飞翔,鱼儿在碧波万顷的海洋中跳跃游泳。它们是多么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呵……鱼儿只能在海(即水)里游,鸟儿只能在天(即大气)上飞,鱼、鸟的跃和飞,不能无‘海'无‘天',完全无拘无束。”由此看来,给孩子的空间不是任意妄为、随心所欲的,而是有前提条件的、有拘有束的。
  暑假到了,给孩子自由阅读的空间,看自己喜欢的书,激发其阅读兴趣,培养其良好的阅读习惯,但是,前提条件是这些书不能是盗版的,更不能是不健康的;给孩子自由上网的空间,感受互联网的魅力,发展其个性,但是,前提条件是要遵纪守法,不能沉迷网络、玩物丧志,更不能涉及黄赌毒、传播谣言。给孩子体育锻炼的空间,野蛮其精神,强健其体魄,但是,前提条件是要对自家孩子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内容、知同伴、知归时,特别是炎热的暑假,游泳务必要做到防溺水“六不要”,确保自己孩子的安全。给孩子出外旅游的空间,感受大自然的魅力,开拓其视野,但是,前提条件是要遵守交通规则,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肩负起自身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总之,空间可以给,但是这个空间是有条件的,一定是讲秩序、讲规范、讲规则、讲卫生、讲文明、讲法纪、讲安全的,即在遵纪守法前提下,给能确保孩子安全的空间。
  快乐过暑假,安全不放假。在暑假里,家长应当依法履行自己孩子安全的监护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16条,第5项规定:“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给孩子一个暑假安全的空间,让他们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