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开展《工会法》专题学习培训


■记者杨海云
  本报讯 昨日,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总工会开展《工会法》专题学习培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黄奕奕为广大职工干部作专题辅导,通过融汇中西贯通古今,以比较法视觉看工会立法进程,以史为鉴,开创我市法治工会建设新局面。
  黄奕奕以《揆诸工会立法进程赓续法治工会建设》为题目,从“以史为鉴,看工会立法进程”“与时俱进,永葆工会法活力”“勇于革新,适应工会新要求”三方面介绍了工会法立法进程。据了解,《工会法》伴工运而生、随工运而发展,从禁止到承认、从积极保护到走向共赢,工会法不断适应时代要求、回应职工期盼,不断吸收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是维护职工权益之利器、协调相关方面之圭臬、工会安身立命之根本,是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法宝”。最新修改的《工会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涉及七个方面、十项主要内容。
  黄奕奕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宣传贯彻实施新《工会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每个工会干部的重要责任。一要学习到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自身的工作,完成从工会法、民法典、劳动法领域到相关法律领域,从知识学习到实践运用。二要宣传到位。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三是要实施到位。以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为契机,强化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不断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水平,推动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黄国荣、陈仲伟,二级调研员、女职委主任许丹,市总机关以及市工人文化宫全体干部职工约60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