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餐券


图/文王铎杜燕盛
  刷短视频看到诱人美食,只需点击下单就能低价拥有,“9.9元抵100元”“套餐原价159元,团购价59元”……如今,在短视频平台下单价格低廉的团购套餐,再去门店核销,成为不少人餐饮消费的新方式。然而,菜量缩水、团购餐拒开发票、附加条款多等种种问题,也在拉低人们对团购餐饮的“印象分”。通过短视频平台售卖低价团购餐券,将消费者引流到线下门店,无疑是商家吸引食客、聚拢人气的好办法。但如果店铺诚意不足,甚至以次充好,让吃饭变成吃亏,团购餐券也难免沦为“一锤子买卖”。打着低价的幌子套路顾客,即便在短期内能帮助商家赚钱,但长期来看,对于强调复购率的餐饮行业来说,无异于自毁招牌。(新闻来源:经济日报)
  低价不应代表低质。商家控制成本的初衷可以理解,但不能够建立在欺骗消费者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看,当消费者购买了团购券,就与餐饮商家达成了买卖双方的合同关系。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否则就会有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之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