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公积金新政

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见习记者柯燊灵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前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支持企业阶段性缓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经批准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支持职工延迟还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进行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支持线上办理业务。各单位和职工可通过全国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中心微信公众号、中心网上服务窗口等线上渠道足不出户、安全便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