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议事会”激发乡村治理内生力
陈有育(市区)
茂名日报报道,近日,信宜市水口镇岭上村委会龙草塘村务协商议事会成立。该议事会的成立,利于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好工作,围绕乡村振兴目标,激发乡村治理内生动力,统一思想,团结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而其中“治理有效”正是摆在各级党政部门面前需要积极探讨的重要课题。成立村务协商议事会,“有事大家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这不失为一种探索乡村“治理有效”的好尝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乡村是村民们生产、生活的聚居地,乡村振兴是由农业、农村、农民共同构建的理想。成立村务协商议事会,旨在方便村民表达自己的意愿,并尊重他们所创造的经验,发挥他们自身所拥有的权利,让他们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主体的作用,为乡村振兴建言献策,早日实现乡村振兴的共同理想。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要推动乡村“治理有效”,务必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推动乡村治理过程中,村民的参与显得尤其关键。村民的参与,将利于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的高度融合。采用“有事大家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等方式进行村务协商议事,让村民参与其中,可以最大限度地下移乡村治理重心,给村民自主治理以最大的空间,能最大限度地激活他们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自治落到实处,让法治提供遵从,让德治形成自觉,让乡村治理更有实效。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乡村治理有效,务必要从实际出发,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地方的协同性、关联性和整体性;要统筹兼顾,既要考虑村民的意愿,又要考虑当地的乡风民俗和乡规民约。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有事大家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用“商量”语气和态度,正是要切合实际,尊重村民的意愿和权利,激发他们“主人翁”意识和乡村治理内生力,发挥集体智慧,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为推动乡村治理有效,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实施提供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