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切实依法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


■记者曾金妍通讯员钟源
  本报讯近日,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推动干部群众运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高州市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每到一处,调研组都将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称“一法一条例”)单行本送到当地基层干部、群众手上,面对面、零距离为群众说法普法,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自觉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大家纷纷表示,将继续充分发挥好当地的生态资源优势,擦亮茂名绿色品牌,把茂名优美的绿色生态环境转化为绿色优势产业,推动茂名经济高质量发展,使人民群众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调研组强调,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努力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及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形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要依法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贯彻落实好上级环保工作要求,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及整治,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依法依规严格保护小东江水源地水质,减少生产生活对生态环境的损害,特别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要实施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坚决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要坚定走好生态农业的路子,防止农业面源污染。通过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守护好茂名人民的小东江,守护好茂名的碧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