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文明整治引领城市文明
陈有育(市区)
茂名日报报道,根据茂名日报社各新媒体平台近日对“文明中路、北路,光华南路主干道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的报道,市创文巩卫“十乱”整治组以及市城管执法局迅速行动,派出负责此辖区的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专项整治。在整治过程中,按照宣传教育与文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让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成效明显。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用文明去引领文明。今年3月30日,中央文明办正式通报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茂名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综合得分在全国97个地级提名城市中排第25名,在广东全省8个地级提名城市中排第3名。这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又一成果。然而,上述车辆乱停乱放的不文明现象,暴露出创文工作的弱项和短板,也说明了我市创文还在路上,还需要大家继续共同努力,需要用文明整治去引领文明、涵养文明,提升广大市民的文明素养,促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成功。
也许有人说,对于这种“车辆乱停乱放”的不文明现象,在整治过程中,就要加大处罚力度,以产生震慑作用。这种看法不是没有道理。然而,城市是市民的结合体,市民文明素养高一分,城市文明形象美十分。市民的文明素养不是罚出来的。要提升市民的文明素养,单靠处罚的他律远远不够,因为文明素养的提升,处罚的他律只是个保障,市民自觉自律才是基础和关键。创文是个民心工程。在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过程中,文明整治显得尤为重要,按照宣传教育与文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能让当事人乐于接受、心悦诚服,利于他们文明素养的养成,增强他们对创文成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文明在于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每个人把文明付诸行动。整治乱停乱放更是如此。在整治过程中,我们要用文明整治去引领文明和涵养文明。通过详细的说明、耐心的劝说等,让当事人了解车辆违规乱停乱放的危害性;通过积极的引导和热情帮助等,引导当事人学会换位思考,自觉增强文明停放意识,做到规范停放、有序排列,停放不占用人行道,停放到划线的位置;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引导当事人发扬主人翁的精神,自觉自律,养成文明停放的好习惯,用这些文明整治的行动,去引导市民自觉涵养文明;用这些文明整治的示范,去引领城市文明,去为市民创设一个文明、和谐、幸福的社会环境,去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