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评论

筑牢生物安全防线 全力守护我们“稳稳的幸福”


吴广福 黄子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生物安全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积极应对生物安全重大风险。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做好生物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使全党全国对生物安全的认识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2021年4月15日,我国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这是我国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于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当前,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生物安全风险应对能力。
  2020年以来,我市着力完善生物安全治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生物安全治理体制,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全面发力,打好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战。强化系统治理和全链条防控,紧盯进口检验检疫、生物实验室等生物安全重点风险领域,把预防、监管和灭除环节统一起来,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以系统观念凝聚生物安全治理合力。目前,我市已建起市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六间新冠病毒肺炎核酸检测实验室,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核心技术支撑。
  今年以来,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再度抬头趋势,部分地区疫情传播仍未阻断,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新冠肺炎病毒肆虐,威胁人们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影响着大家的正常生活,使人们进一步感受到维护生物安全的重要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生物安全法和其他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新闻、科普宣传、学校教育等方式,让广大干部群众增进对生物安全法和身边生物安全典型案件的了解,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动制止从国外携带危险生物入境的行为。广大干部群众应切实提高生物安全意识,做好常态化疫情个人防护,按规定完成疫苗全程接种,积极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生物安全的问题线索,织牢维护生物安全的人民防线。
  生物安全一头连着国家安全,一头连着群众的生产生活。此次疫情再次为我们敲响了生物安全的警钟,提升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刻不容缓。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背景下,我们不仅要有大视野,大胸怀,更要有大担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懈心态,从严从紧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守护好我们“稳稳的幸福”。
  (作者单位: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