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颜庆明(市区)
茂名日报近日报道,化州市制定方案,拨出10万元专项经费,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有力促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系统总结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保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为依法、准确、有效打击和源头预防治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指引。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2018年至2020年,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功侦办了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整治了一批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惩治了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及其“保护伞”。2021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现了良好开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得到了坚决贯彻,人民群众对此拍手称快。
以往,在黑恶势力刑事案件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为实现“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反有组织犯罪法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恶势力组织明确定义为法律概念,加大了打击力度。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涉黑涉恶问题呈现出了新的动向。黑恶势力渗透的重点领域已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为向金融、网络等领域渗透,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有的构建非法高利放贷平台,成立所谓贷款公司,延伸黑恶势力犯罪进行“软暴力”催债,逃避打击的能力不断增强。对此,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了“软暴力”手段的认定,对行业监管职责作出明确规定。为防止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反有组织犯罪法完善学校的防范职责和报告义务,增加有关部门对未成年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的规定,规定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活动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等。
无规矩不成方圆。依法打击黑恶势力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根本保证。涉黑涉恶案件往往牵涉面广、影响力大,需要公检法机关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理念,落实罪刑法定原则,正确把握打早打小和打准打实的关系,宽严有据、罚当其罪,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依法打击,确保质量和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明确涉黑涉恶问题的具体表现,统一认定标准,对于指导一线办案机关准确认定各种涉黑涉恶复杂表现形态,有效、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颁布,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和精准办案、依法严惩之需,有助于统一执法办案标准,推动各地各部门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喜事,做好今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至关重要。深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不断实现新的突破、取得新的胜利,需要更加注重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扫黑除恶斗争需要始终坚持法治思维,注重发挥法治对斗争的保障和引领作用,用法治的手段解决扫黑除恶工作面临的症结和难点。当前,在黑恶势力刑事案件司法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与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不一致的做法,应当按照该法中的要求,及时调整,加紧改进,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