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万货款拖欠3年未还

法官调解促使失信人履行


  近日,电白法院岭门法庭联合岭门镇司法所,在该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为当事人落实了被拖欠三年的货款,赢得当事人称赞。
  温某经营建筑瓷砖材料生意,李某因承建岭门镇山后小学教学楼工程,于2017年7月至9月期间先后多次在温某处购买瓷砖,双方核算确认货款共计25.8万元,李某支付15万元后,仍欠10.8万元。双方约定于2018年12月31日前还清,并签订欠款协议。随后,李某仅支付2万元给温某,剩余货款经多次催要未果,温某于2022年1月将李某起诉至电白法院。
  杨法官承办该案后,了解到被告承认拖欠货款的事实,但因其承建的山后小学教学楼工程款一直未能结算而造成资金紧张,现下无能力偿还,对拖欠行为表示抱歉,该案存在调解的基础,法官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邀请双方到岭门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进行调解,并联合岭门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李某表示一定会还清欠款,恳请能再宽限半年。对此,温某表示不认可,因被告曾多次口头承诺会按时还款,但都以失信告终。原告表示,被告若能如约还款,其愿意放弃索要欠款利息。经法官进一步细化还款方案,提出分期还款的方式,最终确定被告于5月15日前支付欠款2万元,剩余欠款于8月15日前还清。至此,该纠纷圆满解决。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彭梦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