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表彰先进

我市一集体一个人获殊荣


  

■记者许巨滔通讯员梁凯
  本报讯记者从市残联获悉,在近日召开的第六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表彰了过去五年为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和帮助残疾人同步迈入全面小康作出了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我市共有化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茂名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陈有宽同志被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这次化州市政府残工委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茂名市残联陈有宽理事长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并得到国务院表彰,陈有宽更是广东省唯一一名获此殊荣的地级市残联理事长,是对“十三五”期间茂名市残疾人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所取得成就的认可和肯定,同时也是我市在各项社会事业方面取得长足进步的反映,是全市47.26万名残疾人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的标志。会议更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残疾人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据悉,过去五年来,茂名残联在省残联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帮助下,多措并举、上下联动、凝聚合力,扎实做好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着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市建档立卡26832名残疾人如期脱贫,全市残疾人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圆满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全市残疾人事业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据介绍,这次取得的荣誉是对我市残疾人工作最大的肯定和鼓励。市残联在“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力度、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使全市47.26万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