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切为了孩子”的角度出发
化州法官成功调解一抚养权纠纷
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化州法院法官从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出发,圆满调解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0年4月,原告王某(女)与被告鲁某协议离婚,并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约定,女儿由原告王某抚养,儿子由被告鲁某抚养。但二人离婚后,由于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取得女儿的抚养权,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女儿的抚养权归原告王某,抚养费由原告王某承担;儿子的抚养权归被告鲁某,抚养费由被告鲁某承担。
办案法官接到该案后,从“一切为了孩子”的角度出发,以“为群众办实事”的态度,本着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目的,组织原告王某(女)与被告鲁某进行调解,经过办案法官的耐心、细致、真诚的释法说理,让双方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寻求妥善处理问题的方法。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女儿的抚养权归原告王某,儿子的抚养权归被告鲁某,抚养费由抚养人各自承担,该案得以顺利结案。
法官提醒
和谐稳定的婚姻关系是对子女身心健康成长最有力的保障,但当婚姻关系破裂无法修复时,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应因离婚而割裂,婚姻双方应当主动、自觉担负起为人父母的责任,理性面对离婚对于孩子教育、生活、心理方面的影响,从未成年子女的角度出发,妥善处理好子女抚养问题,让未成年人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通讯员陈鹏志 记者陈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