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多部门

探索推行“交房即交证”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陈海边通讯员李书晨
  本报讯为加快办理新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依法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茂名市自然资源局日前在该局组织召开茂名市“交房即交证”工作协调会议。各职能部门领导代表与市房地产业行业协会、各房地产企业领导代表参加了会议。
  “交房即交证”,是指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住建、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会议指出,开展“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是维护购房人权益、助力企业发展,提升政府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已确定开展“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的企业样板。为确保该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各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全力支持相关企业申办交房、发证工作,主动配合、不得推诿延误。该项试点工作预计将于5月15日前完成。
  会议听取了各房地产企业代表发言,明确“交房即交证”整体工作流程及存在问题。下一步,由市房地产业行业协会梳理问题清单及各环节时间样表,各相关部门针对耗时严重、重复跑腿等环节再作研究、精简,积极推动“交房即交证”成为推广性、选择性模式,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