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万象

男子吃醋叫人砍伤“情敌”

该男子赔钱又获刑


高州一男子李某霖与女友发生争吵后,对前来搭载其女友的“疑似情敌”顿生醋意,当即打电话叫来多名朋友教训他,致其手臂、手肘等部位多次被砍伤。近日,高州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霖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去年9月2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李某霖与女友张某在高州素水路某大排档吃完宵夜后,因感情问题发生争吵,张某便打电话给一男子徐某前来搭载她离开。被告人李某霖见此情景心生不忿,遂打电话叫来朋友“辉仔”(另案处理)等人前来帮忙。当徐某驾车行驶至东方大道垃圾堆旁时,被前来的“辉仔”等六七名男子截停并追打,徐某的手臂、手肘等部位被砍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徐某属轻伤。案发后,被告人李某霖通过其家属与被害人徐某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李某霖自愿一次过赔偿被害人徐某各项经济损失60000元,徐某请求司法机关对被告人李某霖从轻处罚。 高州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霖无视国家法律,指使他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以刑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霖的犯罪事实属实,罪名成立,应予以认定。被告人李某霖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某霖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记者 陈牧云 通讯员朱祖永彭德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