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强镇要有信心胆识和勇气


化州市平定镇党委书记 祝一斌 简政强镇改革工作是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一项重要改革内容,也是创新镇级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县、镇责权关系,推动镇级各种资源整合,认真履行各项新职,积极开拓服务思路,加快镇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简政强镇改革深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果。但在改革实施过程中仍需不断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大胆前行。 要有经受得起“断奶”的信心,梯式推进财政改革。镇级经费自筹事业站所改革难度大,是推进改革遇到的最突出的焦点难点问题。事业站所归口管理后,人员经费如由镇级承担,镇级财力将不堪重负。支持和鼓励镇不断培育税源,树立共度时艰的信心。建议我市实施梯式财政改革,即根据各镇2012年的财税收入,对比其实施简政强镇改革后的财政支出,核算其收支冲抵情况,对财政缺口比较大的镇由市(县)在一段时期内进行 一定的财政支持,使其顺利过渡到完全镇级财政。 要有“壮士断腕”的胆识,创造条件化解部分站所包袱。物业所、交管所、房产所、畜牧兽医站等基层事业站所,因经费自筹人员多、债权债务复杂,下放到镇级管理困难重重,难以推进。为此,要有壮士断腕的胆识,整合资源,深挖潜力,积极筹措经费,化解历史包袱,加快推进改革,确保社会稳定。 要有“敢拿自己开刀”的勇气,冲破改革利益籓篱。个别放权部门领导认识不够到位,放权进程缓慢,仍然纠缠于部门或系统利益,存在交责不交权、交难不交易、交弊不交利等情况,造成交接不规范,沟通不够,工作脱节等现象。例如某部门下放到镇级的事权,在事权交接未落实到位前,相关业务已全部停止审批,社会对此反映比较大。建议建立配合协调机制,不断完善事权下放配套措施,积极处理解决事权下放中的各环节和细节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有敢拿自己开刀的勇气,规范事 权交接,确保事权下放到位,正常运作。 要有放权也是责任的使命感,构建立体监督体系。事权下放要做到放管结合。对镇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深入了解各地事权改革推进情况,帮助镇级解决事权下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放权部门要落实监督、指导责任,放权不等于没有责任,而是从审批职能向监管职能转变。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审计财政以及人大、政协、纪委等部门要构建以事权放管为重点的立体监督体系,切实把督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 放好权、接好权、用好权、管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