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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解决我市中小微企业和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薄弱问题
普惠金融树品牌 服务“三农”显成效
本报讯 茂名市以解决中小微企业和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薄弱问题为重点,大力推进“普惠型民生金融服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民生水平,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12年,全 市中小微 企业 贷款余额342.81亿元,比年初增加44.80亿元,增量占全市信贷总投放的46.72% ;全市涉农贷款余额251.75亿元,比年初增加44.19亿元,增量占全市信贷总投放的46.08%。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全面开展农村征信活动,完善农户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增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信心,化解“三农”贷款难的问题。截至2012年,全市有140万户农户605万人的基本信息进入了农户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入库存贷款余额71.2亿元;全市涉农金融机构共更新农户 信息18326户,查询农户信用报告17590笔,发放贷款17495笔,发放金额11.14亿元,同比增长22.18%。 二是拓宽便民融资渠道。结合当前群众特别是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针对性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活动。设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1800万元、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2000万元,全面推进面向农户、农村经济组织和中小微企业的“政府+信贷+征信+保险”的“政银保”贷款融资模式;在重点位置设立三农、中小微企业信贷专营中心;推出“农户+征信+信贷”、“信贷+保险”、“小额便利贷”等新型便民信贷方式;创办滩涂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渔船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贷款形式。截至2012年,全市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中心7家,“三农”贷款专营中心4家;累计发放滩涂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渔船抵押贷款、林权 抵押贷款分别为1516万元、33500万元、10800万元。 三是推广金融扶贫小额贷款。全力加大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力度,以高州市作为全省金融扶贫小额贷款工作试点,第一期出资390万元成立了担保基金。2012年,审批发放小额扶贫贷款187万元,惠及农户98户。 四是推进农村创业贷款。开办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农村巾帼创业贷款、红色创业贷款、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等信贷产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创业的扶持力度。截至2012年,累计发放各类农村创业贷款455笔,金额2413万元。 五是建设金融服务“村村通”。扎实推进助农取款服务工作。截至2012年,共发展1619个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实现金融服务“村村通”;建成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878个,服务和辐射所有行政村;受理终端数量1657 个,利用助 农取款点 取款 交易笔数22560笔,金额140多万元。 (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