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新规实施逾半月

记者实地走访了解施行情况


  茂名晚报讯 记者宁钰燕“你的快递到家了吗?”3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如今新规已施行大半个月,近日,茂名晚报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并专门走访了多个快递服务点了解施行情况。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市民对新规已有所了解,但反映目前大多数快递公司仍照旧以短信、网络推送等形式通知自己收件。随后记者相继走访了位于西粤中路、站北六路、双山五路等处的快递服务点,发现上午时分,服务点处都有不同的快递公司在下卸快递包裹、扫码入库,自行前来服务点取件的市民三三两两。到了下午下班高峰期前后,到服务点取件的人数尤甚,一些小区的快递密封箱处也不断有居民在取件。
  当问及是否有按新规的要求执行时,顺丰快递员表示即使新规未出台前,其快递公司就要求派件前需电话通知收件人,了解对方的收件方式再进行签收,故新规对其来说无太大变化。京东快递员则透露,体积大的快递会电话通知收件人并送货上门,体积小的则直接投递到取件箱或驿站。记者还采访了另外多家快递公司快递员,他们对记者的提问大多不予回应。
  那快递公司管理层对此次新规有何看法?记者专门联系了中通快递。中通快递方面表示,“针对《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快件派送的要求,企业会按照用户需求提供派件服务,需要送货上门的会送货上门。”即消费者可提前要求快递员送货上门。
  对于是否需要送上门,不少市民认为短信通知、无需立刻当面收件,比较自由且方便。而市民邱女士则认为,应该根据货物内容灵活处理,保质期短或者贵重的物件最好能提前电话通知收件人,避免过期或丢失。“建议在快递运输即将转运到收货地时,可以通过短信或app提醒收件人选择收件方式,二次提醒后仍未做选择的话可默认放到驿站。”市民张先生也表达了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