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2020年至2021年9月26日期间,我公司实施了博贺中心渔港配套3000吨级船坞建设项目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出现违法行为的原因是我公司不熟悉环保法律法规。事后我公司主动整改,及时完成验收工作。对于本次事件,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两份行政处罚。我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在此就本次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今后将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企业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和法人的处罚决定书后尽快缴交罚款;
  二、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不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三、履行好企业环保责任,做到守法经营,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承诺企业:茂名市电白区中南船舶建造有限公司

承诺人:王建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