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携带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吗?

7月1日起将面临新规处罚


  茂名晚报讯记者冯小飞 家有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注意了!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将正式施行!其中明确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将被罚款。我市有市民表示楼道是居民楼的公用安全通道,禁止电动车进楼入户非常有必要,而且通过处罚可以起到很好的强制执行的作用。
  新规: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将承担法律责任
  《实施办法》进一步聚焦电动车消防安全,并提出相应要求。《实施办法》规定了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针对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实施办法》明确,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既有建筑场所的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或者改造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无法设置或者改造的,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市民:按照规定停好电动车和充电,不应大意
  电动车一旦着火太可怕。电动车短路后30秒出现明火,3分钟火焰温度1200度,火势达到顶峰,滚滚浓烟有毒气体以1秒钟3米的速度迅速充斥整个楼道,切断居民逃生通道。一台电动车燃烧产生的毒气足以使上百人窒息死亡。
  “实施新规肯定好啊。”在采访中,许多市民都这样表示,禁止电动车进楼入户,通过规定和相关处罚让大家自觉停放好电动车和正确为车充电,是力保安全之举,自己会自觉停好车辆,并提醒家人注意。
  “我们都在网上看了好多个电动车起火爆炸的视频,一旦出事,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为了安全尽量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吧。”市民张先生说。他表示他一般会把电动车停在小区专门的车库,或者停在道路两旁规划好的停车位内。充电的话,就用充电桩,家附近有几处户外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非常方便。他透露,此前他曾经用电梯把车带到家中充电,但后来意识到这是非常危险的举动,他马上停止了。至现在,他都是在户外充电桩充电,不敢有任何的疏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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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生活中如何规范使用电动车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重质量。购买电动车及充电器时,应注意选择正规厂家产品,切莫图便宜而忽略产品质量。
  勿改装。电动车出现故障时,要选择专业维修人员,不要擅自拆卸维修,确保电器线路和保护装置完好有效。
  勤检查。经常检查电动车的电路插接点,防止接触不牢引起接触点打火、发热,避免线路老化造成短路事故。
  防进水。尽量避免在大雨天或积水严重的路段行驶,以防止整车部件或线路进水,使电动车加速老化,同时充电时还容易短路起火。
  记断电。充电时要选择空气流通的环境,一定要远离易燃物品,电动车不要覆盖杂物,充电器要放置在比较容易散热的地方,充电时间控制在68小时。
  严管理。不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